What Have Cardioversion of Atrial Fibrillation for Maintenance of Sinus Rhythm Brought for Patients?
编者按:历经数十年对心房颤动(房颤)从基础到临床全方面的不懈探索,对其发病机制、相关病因、临床转归和治疗策略等有了全面和深入的认识,基于此美国心脏病学学院/美国心脏学会/欧洲心脏病学学会共同发布了《ACC/AHA/ESC房颤控制指南》,中华医学会心电生理和起搏分会也制定了《心房颤动:目前的认识和治疗建议》。毋庸置疑,恢复生理性的窦性心律一直以来是医生和患者的理想目标,但是大量研究的预后评估仍然是自相矛盾的,“律”和“率”的争议此起彼伏。我们是否该重新评估两者间孰优孰劣?房颤是一个危险因子,还是一个危险标志?房颤患者究竟能够从复律和维持窦性心律(窦律)中得到什么?
正方观点:复律和维持窦律能使患者受益更大
复律和维持窦律可使患者得到更多的益处。原因是尽量使房颤患者恢复窦律并维持窦律,可以恢复生理性节律,改善症状,改善心功能和生活质量,并能减少血栓栓塞并发症,终止心房重构,从而阻断持续性房颤的进程。因此,节律控制始终是我们最初的选择和最终的方向。
节律控制——房颤治疗的硬道理
自100年前Mackenzie首次描述房颤以来,恢复生理性的窦性心律一直是医生和患者的夙愿。窦性心律是生存率的独立预测因素。其对于降低脑卒中风险和死亡率至关重要。Nademanee等研究对635例患者平均随访836天后发现,81.4%的患者维持窦性节律,维持窦性节律组5年生存率显著高于房颤组(92% vs. 64%,P<0.0001,图1)。对所有患者而言,我们力争使其恢复并维持窦性心律,其优点是:(1)改善症状;(2)提高生存质量,改善心功能;(3)减少脑卒中的危险;(4)减轻或消除心房结构重构和电重构。
如对于复律失败或不能维持窦律者,退而选择了心室率的控制,则存在如下的问题和隐患:(1)患者并未恢复为正常的窦性心律,仍有心室率不规则的现象,大多数患者的症状并无根本性改善;(2)血流动力学状态虽有好转,但缺乏有效的心房收缩,血流动力学状态不能更好地改善;(3)少数患者为维持适当心室率所需用的药物,可能会引起很慢的心室率,从而导致需要置入永久性起搏器;(4)房颤持续存在,有脑卒中高危因素的患者仍须采用华法林抗凝治疗。
图1. 维持窦性心律与维持房颤律患者的5年生存率比较
循证医学的辩证解读
AFFIRM等临床试验比较的是节律和室率控制这两种治疗策略的差异,但值得关注的是“节律控制”并不等同于“恢复窦律”,节律控制组实际上并没有达到有效的窦性心律控制(例如RACE研究中,节律控制组的窦性心律维持率仅为39%),因此并不能得出窦性心律与房颤心律的预后相同的结论,只能说明在当前缺乏有效的和副作用小的节律控制药物的情况下,也可作为房颤患者频率控制策略的一种姑息性选择,尤其对于症状较轻或没有症状的老年房颤患者(两项研究入选患者的平均年龄分别为70岁和68岁)。但是对于年龄较轻、症状明显、不伴有基础心脏疾病或者频率控制不达标的患者,节律控制应当是首选的治疗策略。
大规模的临床试验固然为临床治疗提供了循证依据,但亦应认识到其局限性,避免轻易放弃节律控制。试验中的设计、入选人群、干预措施以及评价标准都将对最终研究结果产生不同影响。更重要的是,限于当时治疗策略的单一性及药物选择的局限性,这些研究具有明显的历史印迹。当前,射频消融治疗突飞猛进,新型药物的研制又将不断为我们提供新的节律控制方法,因此,我们不应固守已有研究结果。我们需辩证的理解,基于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基础上的房颤治疗,以病死率和卒中为终点,“律”不优于“率”。更何况,AFFIRM试验并不是要否定节律控制策略,因为研究同时揭示:维持窦律的优势之所以丧失,是由于目前抗心律失常药物(AAD)的副作用大,足以抵消维持窦性心律带来的益处。且2年后AFFIRM亚组分析资料显示,维持窦律组死亡危险显著下降达47%,因此,对于房颤的治疗,节律控制达到窦性心律可提高生存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