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项新的对照试验显示,一出现轻微症状就开始治疗动脉导管未闭(PDA)与直至发生显著血液动力学征象开始治疗相比,似乎并无益处。基于他们的发现,以及PDA可自行闭合的事实,研究者们说“对于病情严重的早产儿,推迟治疗PDA直至出现显著的血液动力学改变,可避免不必要的、有潜在毒性的治疗干预。”
来自福罗里达州迈阿密米勒大学医学院的Dr. Ilene R. Sosenko及同事的报告在线发表于1月30日的《儿科学杂志》。Dr. Sosenko说:“这是一项病例数较少的单中心研究。虽然如此,研究仍提示患有PDA的婴儿若无显著的血液动力学症状,可能不需马上治疗,可以观察以待其自行闭合,或病情恶化时即给予治疗。”“PDA是否造成会伤害婴儿甚至危及其生命的显著血液动力学症状,似乎是唯一重要的问题,”她说。
“如果患有PDA的婴儿症状轻微(如接受低通气量机械通气或不需要机械辅助通气的婴儿,能够维持血压和尿量且成功喂养),那么不必急于去封闭PDA,可予以严密观察。”Dr. Sosenko补充说。在文章中,研究团队指出,PDA早产儿的管理“极不统一且充满争议,”因为尚缺乏确切的循证医学数据。考虑到即刻临床结果和远期结局,尤其是支气管肺发育异常(BPD),何时才是治疗PDA的最佳时机仍无明确答案。
Dr. Sosenko及同事研究了105例妊娠仅23-32周、出生时体重500~1250 g的婴儿,均因轻微PDA症状接受超声心动图检查。患儿被随机、双盲分配接受早期治疗(布洛芬,n=54)或期望治疗(安慰剂,n=51)。如PDA进展出现显著的血液动力学变化(肺出血、低血压或呼吸困难),则予以开放标签的布洛芬治疗。所有患儿基线时均无血液动力学显著的PDA。早期治疗组婴儿接受布洛芬时的中位年龄为3日大,而期望治疗组中因出现显著血液动力学症状而接受布洛芬(n=10, 20%)时的中位年龄为11日大。与作者的假设相反,与延迟治疗相比,早期治疗组在呼吸或其他早产并发症方面并无获益。特别是,研究者未能发现2组间在主要终点(最初28天内的吸氧日数)、死亡、36周时仍需吸氧、死亡或36周时仍需吸氧、肠穿孔、需外科治疗的坏死性小肠结肠炎、III和IV级颅内出血、脑室周围白质软化、脓毒血症或早产儿视网膜病等发生率方面存在任何差异。他们得出结论,这些发现提示PDA症状轻微的婴儿“与延迟治疗相比并不能从早期治疗中获益。”
J Pediatr 2012.